南京江北新区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385143039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知识

芝罘法院启动双调机制成功化解家庭纠纷

    日前,在芝罘区法院办案法官和社区人民调解员共同努力下,一起家庭房屋财产纠纷案件被成功化解。

    2004年,芝罘区某村在旧村改造时,将居民张女士安置在一幢新楼房内居住,小女儿李某替她投资部分房款。2005年1月,她与小女儿签订了房产权变更书,约定将该房屋产权变更至小女儿李某名下。她享有终生居住权,小女儿有赡养的义务。2006年年底,张女士将小女儿李某告上法庭,称其小女儿李某不履行赡养义务,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返还房屋。李某在庭审时辩称,自己一直在赡养母亲,房屋也一直由母亲居住。按照房屋变更协议,母亲享有居住权,不存在返还问题。

    芝罘区法院办案法官了解到,近年来,母女二人因家庭琐事,关系闹得很僵,误解很深。如果判决该案,容易将矛盾激化,使母女二人产生更深的矛盾。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办案法官确定了调解解决双方矛盾的方案。为了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启动“双调”工作机制,邀请基层人民调解员共同做母女二人的工作。在办案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多次调解下,母女二人最终自愿达成协议,李某为母亲居住的房屋投资安装了暖气,每月另给付母亲300元赡养费。张女士也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