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385143039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知识

何谓起诉离婚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