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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最后的保险箱

婚前财产协议要不要写?公证要不要做?理财师们有时会面临到此类的财产规划问题。这既是理财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毕竟,在这个欲望膨胀、经济低迷的时代,由于婚姻引发大宗的财产问题,总是被媒体津津乐道:超级巨星麦当娜再度离婚,3亿美元的财产分割问题一度引人瞩目。当前夫挥挥衣袖,只带走自己的千万身家离去,很多人为麦姐松了口气,更有人夸奖前夫“是条汉子”。毕竟,如果他想分一杯她的财产,还是很可行的××那些婚后的收入不再仅仅属于她自己,婚姻让有些财产的分界与归属变得模糊。

理财师们经常面对的富有的客户,他们有的是继承家族财富,有的是白手起家打下江山。当他们的子女将要结婚,而富二代们并不完全了解财富获取的艰辛历史,面对幸福的憧憬,会忽视对财产的保护。父辈在疼惜子女,一掷千金购进豪宅之际,也会疑虑未来财产的权属问题:如果孩子万一离婚了,钱财会不会分割?房产会不会失掉?理财师们又应该如何为客户做好规划,助其子女在婚前保护好财产,以免可能导致的财富损失?既担心签协议会伤害孩子感情,又希望避免财富损失,理财师们还有什么方式可以供客户选择?

可不可以不协议?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些类型的财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很难分清,还有的财产性质会发生从婚前到婚后的转化。对于一些富有的人而言,婚姻影响到的不仅仅是现金财产、不动产,还有企业股权,因此子女的婚姻,甚至会牵扯整个家族利益,因此,有必要采取一定措施来规划。这既是对双方恋人财产权属区分,也可以实现父母的财富规划愿望。

很多富有的人结婚,或是子女结婚,会用婚前财产协议来限定财产权属,而协议,只是婚前财富保护方式的一种,婚前财富规划,还可以用其他方法实现。具体的措施,可以根据财产类型来确定。

作为律师,我们并不主张一定要签婚前财产协议。这种协议书的签定有个起码的前提,那就是双方从主观意识上都能完全接受以契约的方式约定财产归属。

首先,权属界定不清的状态,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或其它技术手段回归到权属明晰的状态。很多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子,有可能已经交完房款,只是没有装修,不着急入住,产权证也尚未办理。这时,子女面临结婚问题。一种方法是,尽快把产权证办下来,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第二,如果父母怕子女婚姻发生问题,也可以在买房时直接将合同签在父母名下,承诺房子借给儿子作为新房一直居住下去。这可以避免法律上对于房子所有权的混淆。如果不这么做,房子如在婚前购买,又存在分期付款的情形,尤其是按揭购买的房产,就可能在日后引起争议,究竟是婚前个人房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成为焦点。

以此类推,家族给予子女的其他财产,也可以在婚前界定属性。父母或亲友在婚礼之际赠予儿子昂贵的礼品,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算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如果在赠予的时候,附一张贺卡,写明是赠给儿子的,这就可以证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亲戚朋友赠予给个人的财产。有的大家族的礼品会动辄几十万元,包括古董或其他奢侈品,这些礼物的价值在家财中不可忽视。

遗嘱也是界定财产归属的重要方式。有些家族父母比较富有,为避免发生人身意外后财产分割引起争议,每年会在律师那里变更一次遗嘱。很多人没意识到遗嘱明确的重要性。有些长辈会写遗嘱,写明继承人,但是不会说明,财产是给个人,而不包括其配偶。在把财产留给子女的时候,他不会想到,婚姻裂变还会触及这部分财产。如果不希望子女婚变再度引发财产纠纷,可以在遗嘱中指明,遗嘱里的财产是给儿子本人的,不是给夫妻的,这样就从法律上确认是留给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取得,但注明给个人的,也属于个人财产。

信托与保险,可以在指定受益人时做一个声明。因为投保人是父母,可以指定,信托利益与保险收益均属于受益人即子女的个人财产。这更像赠予。相当于父母在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投钱,要指明是赠给自己的孩子。

股权可以在子女婚前转让。例如,父亲有50%股权,可能计划未来给儿子20%的股权。如果儿子要结婚,建议婚前把股权转到他的名下,签定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并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那么这份股权会被视为婚前就已取得。

哪种情况必须协议?

上述权属不明,有可能引起争议的财产,都可以在婚前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规划。如果还有其他财产说不清归属的,才需要去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这种协议会起到兜底的作用。

婚前财产协议的类型有多种,aa制是一种,也可以把部分约定成aa制,部分是共有,也可以把个人所有变为共有。

如果只是要求协议有效的话,婚前财产协议不需要公证。公证起到的作用,可以让双方对协议的内容及法律后果更加明确。另外,避免将来一方对协议的真假与效力进行质疑。

容易“说不清”的财产中,房产是最常见的。年轻人结婚之前都要买房子,如果以一方名义签合同,交首付,搬进去之后,还要继续还贷。婚后过两年办下产权,如果婚姻破裂,房子的归属就可能有风险。在司法审判中,这类房产的归属还存在争议,大多数法官认为这是婚前签合同购买的个人财产,也有少数法官坚持物权法意见,认为房产证是在婚后办的,房子应该是婚后取得的财产,所以它是夫妻共同财产。两种看法会让购房人分得财产相差甚大。

中国人从买房到办房产证相隔几年是常事,购房金额与市场现值会价差几倍,这中间的价差会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如果父母出钱付首付或还贷,就要与子女签订借款协议,或赠予协议。在父母出资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部分投资就可能变成转化成了共同财产。因此,房产如果还在分期付款,双方要有约定,是按出资比例拥有房产,还是把房子认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这将决定房产性质的根本不同。

需要签协议的,还有股权收益。有一位企业家过世后,儿子从瑞士留学回来继承了财产,其中包括很高的分红收益,当年就高达一千万元。儿子准备结婚之际,希望股权收益可以照顾整个家族,分给母亲及其它兄弟姐妹。于是,他婚前要求与女友签定财产协议,并办了公证。如果没有协议,作为股东之一,每年他获得的巨大收益会列为夫妻共同财产。类似的还有以其它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都会存在如此风险,如炒股、购买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期货、炒汇等等。

理财大厦的基石是法律。必须先弄清楚法律框架,哪些财产是可规划的,哪些财产是不可规划的,哪些手段能达到目的,哪些手段没有法律保护。如果根基不牢,可能有很大风险,不仅达不到为客户财产增值的目的,可能连保值都不能实现。理财师要有法律基础,如果给富豪客户做规划,建议请专业人士把关,对规划做一个审查。

此外,不建议动辄启用婚前财产协议。它是一把双刃剑,与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不相符合,它固然能保护个人财产,但也可能伤害两个人的感情,还可能伤害两个家族的关系,很难说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除非双方欣然接受契约方式,否则婚前财产协议应是最后的保险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