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钢律师,南京江北新区房产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励拓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经济适用房;是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且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1、有当地城镇户口房屋获得上市批准后,卖方即可通过上网、托熟人、登广告、委托代理等方式找到买主,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价格,签订书面合同。
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出售的书面决定。买方须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
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有关税、费、收益,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3、买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买方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交付土地出让金。
4、办完上述手续后,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已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后的土地性质的内容,由此可知,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后的土地性质变为出让土地,而不是划拨土地了,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2019年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的全部内容。在我国的经济适用房是为了满足部分群体的需要而建设的,所以也是国家保障社会住房的一种方式。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